Edge Device Lease & Warranty Policy · Version 1.2 ·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5 日
本規範適用於下列六大類由 brioCAST 提供、租賃、銷售或受託管理之硬體設備:
| 分類 | 範例 | 主要保固責任 |
|---|---|---|
| A. 播放設備 | Android TV Box(Amlogic S905X)、Linux Player、Windows Player、Apple TV、HDMI Dongle | brioCAST(租賃時)/ 製造商(買斷後依原廠保固) |
| B. 場域邊緣設備 | Router、MikroTik RB5009、4G/5G Router(Teltonika / Peplink)、PoE Switch、Edge Gateway | Tier 3+ 場域;brioCAST 配置與遠端維運,硬體故障依製造商保固 |
| C. 電源與可靠性 | UPS(不斷電系統)、PDU、Smart Plug、PoE Splitter | 製造商保固;brioCAST 不負責電力品質 |
| D. 互動設備 | 讀卡機、QR 掃描器、觸控螢幕、叫號按鍵、NFC reader | brioCAST(租賃時)/ 製造商(買斷後) |
| E. 顯示設備 | 商用顯示器、電視、壁掛架、底座 | 原則上由場域主自備或自行採購;brioCAST 不負螢幕保固 |
| F. 配件 | HDMI 線、網路線、電源供應器、固定支架 | 耗材性質;brioCAST 隨設備提供,不另保固 |
各分類設備之保固期間、RMA 流程、租賃 / 買斷 / BYOD 模式之差異,依以下各條規定。
| 版本 | 適用場域 | 遠端維運與控制原則 |
|---|---|---|
| Network Edition | 餐廳、一般診所候診區、醫美接待區、咖啡店、小型商家 | 可依合約啟用 MDM、VPN/Tailscale、遠端重啟、截圖、HDMI-CEC;仍須保留操作紀錄與撤權機制 |
| Venue Edition | 商辦、百貨、飯店、展館、Taipei 101 / Twin Towers 類大型場域 | 以商用 signage player、MDM、SI 維運流程、分批更新與相容性清單為原則 |
| Secure Edition | 醫療、高資安企業、半導體/科學園區、主管機關要求之場域 | 預設停用未核准常駐遠端入口;僅於書面核准之維護窗口啟用最小權限連線,並保留完整稽核紀錄 |
本公司提供下列三種設備使用模式,由場域主於合約簽署時擇一:
不論租賃、買斷或 BYOD,brioCAST 播放軟體、Player Agent、雲端服務及相關韌體更新之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所有。場域主僅取得於合約期間使用之非專屬授權,不得反編譯、改作、轉讓或商業性散布。
本公司提供下列三級 RMA / 換修服務。具體適用層級依場域訂閱方案、SLA Addendum 及合約附件為準。
| 等級 | 受理時效 | 換修方式 | 適用方案 |
|---|---|---|---|
| Standard RMA | 3 個工作日內受理確認 | 客戶先寄回故障設備 → 本公司檢測後維修或更換 → 寄回 | BYOD、買斷一般客戶、非租賃 Pilot |
| Advance Replacement | 3 個工作日內寄出替換設備 | 本公司先寄出替換設備 → 客戶 10 日內寄回故障設備 | 租賃方案、Pro / Premium 訂閱、Managed Hardware |
| Enterprise On-site Swap | 依 SLA Addendum(一般 4-24 小時) | 本公司認證工程師到場更換 / 維修 / 校調 | Enterprise Edge Stack、SLA Addendum 訂戶 |
場域主、Partner、終端使用者及其關聯人員,不得對本公司提供之設備、韌體或預裝軟體進行下列行為:
違反本條者:(1)立即喪失保固資格;(2)本公司得依 §6 執行遠端控制;(3)本公司得依《商業帳戶服務條款》第 8 條主張違約。
若場域主以技術手段阻擋 OTA 或拒絕安全修補,因此導致之安全事件、播放中斷、廣告投放異常或合規風險,本公司不負責任,並保有依 §6 執行遠端控制之權利。
本公司得於下列情形對租賃設備、未結清設備或受託管理設備執行遠端功能限制、播放停用、帳戶降級或設備鎖定:
本公司執行遠端控制時,應以必要且比例適當之方式為之,採取下列階梯式機制:
| 等級 | 動作 | 適用情形 |
|---|---|---|
| L1 | 功能限制(如禁用 Flash-Buy / 廣告分潤) | 輕微違約、首次警示 |
| L2 | 播放停用(螢幕顯示維護畫面或品牌待機畫面) | 逾期未補正、繼續違約 |
| L3 | 帳戶降級(限縮 Portal 權限至唯讀) | 持續違約、信用調整 |
| L4 | 設備鎖定(Kiosk lock,無法播放) | 合約終止未返還、明顯違約 |
| L5 | 強制恢復出廠預設值 / 資料清除 | 設備遺失、被竊、安全必要、司法命令 |
若使用者完成補正(補繳、撤回違規內容、安全事件解除等),本公司應於確認後 1 個工作日內恢復服務;Enterprise SLA 客戶依個別 SLA Addendum 辦理。
因本公司依 §6.1 所列情形執行遠端控制(含緊急情形未事前通知),所致之螢幕停播、營業中斷、廣告分潤損失或衍生損害,使用者不得主張賠償。但本公司執行非屬 §6.1 列舉情形之遠端控制者,依《商業帳戶服務條款》第 9 條責任限制處理。
場域主應於發現設備遺失或被竊後 24 小時內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得立即執行 L5 強制恢復出廠預設值,以保護平台資料及客戶資料安全。設備遺失之賠償依 §7.6 處理。
6A.1 Root、bootloader unlock、OEM system app、device owner、MDM、SSH、Tailscale/VPN 或同等深層控制,僅限本公司核准之設備、版本與場域方案使用;Secure Edition 生產環境不得以裸 root shell 作為常態維運方式。
6A.2 HDMI-CEC 電視開關、輸入源切換、排程開關機等功能,受顯示器品牌、韌體、HDMI 線材、切換器、電源狀態及現場設定影響;本公司提供相容性測試與最佳努力支援,但不保證所有電視皆可完整控制。
6A.3 遠端截圖、診斷、log 下載不得刻意擷取病患資料、付款資料、員工個資或其他敏感資訊;醫療及高資安場域應採遮蔽、維護窗口或現場人員陪同機制。
租賃方案須於合約生效前繳交押金,金額依設備分類另行公告於 Partner Portal 之費率表。押金於合約終止、設備返還且無人為損壞或未付款項時無息退還。
租賃方案之最短租期為 12 個月(個別方案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最短租期內提前終止依 §7.3 處理。
合約終止後 15 日內未返還設備者,自第 16 日起按日收取每台 NT$200 逾期返還費,最高至設備重置費為止。
退租檢查時,若發現人為損壞(外殼破損、水損、改裝痕跡、配件缺失):
設備遺失、被竊或無法返還者,依下列基準收取設備重置費(含已預裝軟體授權配置成本):
| 設備 | Replacement Cost (NTD) |
|---|---|
| Android TV Box(Amlogic S905X,含遙控器) | NT$3,500 |
| Apple TV 4K(含遙控器、電源線) | NT$5,990 |
| 讀卡機 / QR 掃描器 | NT$1,500–3,000 |
| HDMI 線、變壓器、配件(整組) | NT$500 |
| Edge Gateway(MikroTik RB5009) | NT$8,500 |
| UPS(依型號) | NT$3,000–8,000 |
具體金額以合約附件 A 載明者為準;若有相關保險,依保險條款理賠後不足部分由場域主補足。
本公司於收到返還設備後 5 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檢查結果(含照片、序號比對、人為損壞估價)寫入 Device Passport(§8)並通知場域主。場域主得於通知後 7 日內提出異議。
遙控器、電源線、HDMI 線等配件未隨主機返還者,依 §7.6 表列金額收費。
租期屆滿之設備若需翻新後重新派發給其他場域,本公司得於押金退還時扣抵翻新費(一般為 NT$300–800);本費用係用於外觀清潔、配件補齊與功能驗證,不含人為損壞之維修費。
場域主得於租期屆滿前 30 日提出「租轉買」申請;本公司得依當時設備殘值、剩餘保固期、合約紀錄等因素核定轉換金額。「買轉租」原則上不適用,個別方案需經本公司書面同意。
本公司就所有提供 / 租賃 / 買斷 / 受託管理之設備建立 Device Passport,記錄下列資訊作為日後 RMA、保固、退租、稽核之依據:
device_id、serial_number、asset_tag、mac_address、model、supplierownership_type(rental / sale / byod)、lease_contract_id、warranty_start、warranty_end、billing_statuszone_id、installer_id、installation_date、acceptance_record_idfirmware_version、app_version、last_heartbeat、health_status每台租賃設備外殼貼附本公司提供之 Asset Tag(QR Code),場域主不得撕毀、塗改或遮蔽。Asset Tag 損毀或遺失者,得收取 NT$200 補貼工本費。
設備安裝完成後 24 小時內,由本公司或認證安裝商與場域主共同完成驗收,內容包含:
驗收完成後雙方於數位驗收單(Tally / Typeform)電子簽核,作為合約附件之一部分;該驗收日為 Pilot 啟始日或正式服務開始日(依合約約定)。
由 Certified Installer 進行安裝者,安裝商應依《Partner Installer Agreement》及其品質標準作業,並於驗收時提交:現場照片、設備序號、網路測試結果、配對紀錄。安裝品質不符者,本公司得拒絕安裝費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