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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模組附約 v1.3.1

受眾分析服務條款

Audience Analytics Service Terms — Annex F · Version 1.3.1 ·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5 日

📋 版本異動紀錄(v1.3 → v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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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錄

  1. 定義與適用範圍
  2. 服務範圍與技術邊界
  3. 資料分類與處理原則
  4. 雲端 API 強制隱私驗證
  5. 資料保留與刪除請求權 REVISED
  6. M2M 設備驗證
  7. 免責與責任限制
  8. 場域告知義務 NEW
  9. 合約期間與終止

1定義與適用範圍

本條款(以下稱「本附約」)為《brioCAST 商業帳戶服務條款》之附約 F,適用於開通「受眾分析 (AUDIENCE_ANALYTICS)」模組之商業帳戶(以下稱「場域合作夥伴」或「甲方」)。

1.1「邊緣推理裝置 (Edge Inference Device)」指安裝於場域內,具備本地 AI 推理能力之硬體模組,用於即時處理攝影機畫面並產出匿名統計數據。

1.2「匿名聚合數據 (Anonymous Aggregate Data)」指經邊緣推理裝置處理後產出之純統計數值,包含人流計數、年齡區間分佈、性別區間分佈及停留時間百分位數。該等數據不包含任何可直接或間接識別特定自然人之資訊。

1.3「資料控制者 (Data Controller)」指甲方(場域經營者)。

1.4「資料處理者 (Data Processor)」指酷石有限公司(TiKOUS, Inc.),僅依資料控制者之指示處理資料。

2服務範圍與技術邊界

2.1 本模組提供之服務

2.2 邊緣推理 / 零影像上傳架構聲明

⚠️ 核心隱私保障聲明:所有影像分析均在邊緣推理裝置上即時完成。原始影像絕不離開裝置、絕不儲存、絕不傳輸至雲端。雲端 API 僅接收已匿名化之統計數值,並具備強制驗證機制(詳第 4 條)。

2.3 明確不處理之資料

資料類型處理狀態說明
原始影像 Raw Video❌ 不蒐集、不儲存、不傳輸僅在裝置記憶體中即時推理後丟棄
人臉向量 Face Embedding❌ 不產生、不儲存、不傳輸推理模型不輸出可識別個體之向量
身分比對 Identity Matching❌ 不執行系統不具備跨時段追蹤同一人之能力
生物特徵 Biometric Data❌ 不蒐集不採集指紋、虹膜或任何生物特徵

3資料分類與處理原則

資料類型分類處理位置傳輸至雲端
原始影像可識別 Identifiable裝置記憶體(即時丟棄)絕不 Never
人臉向量生物特徵 Biometric不產生絕不 Never
人流計數匿名統計 Anonymous裝置端彙總✅ 統計數值
年齡/性別區間匿名統計 Anonymous裝置端彙總✅ 統計數值
停留時間匿名統計 Anonymous裝置端彙總✅ 百分位數
🔒 台灣個資法評估 v1.3 SOFTENED本模組設計目標為僅處理匿名聚合統計資料,不處理可直接識別個人之資料。是否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所定義之「個人資料」,仍應依實際部署方式、場域規模、資料粒度、可與其他資料連結之可能性及主管機關見解綜合判斷;本公司就此不提供絕對化保證,但採行下列最佳實務以降低再識別風險:
  • k-anonymity floor:聚合輸出採最小群體門檻(預設 k ≥ 5)。任一聚合區間之樣本數低於門檻者,系統將標示為「樣本不足」(insufficient sample),不輸出年齡 / 性別分佈細節。
  • Small cell suppression:5 分鐘區間內個別年齡 / 性別 cell 計數低於 3 者,併入相鄰 cell 或抑制。
  • 時間粒度四捨五入:對外輸出之時間戳粒度以 5 分鐘為最小單位,不輸出原始毫秒級時間戳。
  • 無 per-device visitor journey:系統不追蹤同一裝置 / 同一人之跨時段路徑或行為旅程。

4雲端 API 強制隱私驗證

4.1 brioCAST 雲端 API 對所有受眾分析資料實施強制隱私驗證。每筆上傳事件必須於 privacy 物件中聲明:raw_video_retained: falseface_embedding_retained: falseanonymous_only: true

4.2 任何違反上述隱私契約之請求,API 伺服器將以 HTTP 422 (Unprocessable Entity) 拒絕並寫入稽核日誌。此機制確保即使邊緣設備遭竄改,雲端仍不接受非匿名資料。

4.3 事件冪等性與離線同步 v1.3 NEW

邊緣推理裝置產生之每筆事件,均應附加下列識別欄位,雲端 API 以此確保「可重送但不重複生效」(Exactly-once Effect)之語意:

邊緣裝置於離線結束、網路恢復後,應以批次、限速及帶抖動之指數退避(Exponential Backoff with Jitter)回補資料;每裝置同時上傳數限制為 1,並尊重伺服端 Retry-After。雲端 API 以 Redis 暫存鍵(TTL 14 天)與資料庫唯一約束(UNIQUE(event_id)UNIQUE(idempotency_key))防止重複寫入。重複事件回 HTTP 200 + duplicate=true,不重複計入聚合統計,並寫入 audit log(duplicate_received)。

4A 4A 部署禁區、最小群體門檻與高敏感場域

4A.1 禁止部署區域:受眾分析攝影機不得部署於診間、治療室、手術/處置室、諮詢室、更衣室、廁所、哺乳室、收銀近距離、病歷/處方/檢驗報告/付款資訊可見區域,亦不得刻意拍攝兒童、病患、員工打卡或可識別自然人之敏感活動。

4A.2 小樣本抑制:系統應設定最小群體門檻;當單一時間區間或單一場域分群樣本過小,可能導致重新識別或過度推論時,系統應合併區間、延後輸出或拒絕輸出。

4A.3 高敏感場域:診所、醫美、校園、兒童活動區、高資安企業或主管機關認定高風險場域,預設不得啟用受眾分析;若需啟用,應完成書面風險評估、場域告示、DPA、設備設定與本公司核准。

5資料保留與刪除請求權 REVISED

5.1 精確保留期限(Exact Retention Schedule) v1.3 PRECISE

資料類型保留期限刪除方式
原始影像、人臉向量不持久化、不上傳、不寫入磁碟;僅於邊緣裝置記憶體中為即時推理之必要暫態處理,推理完成後立即丟棄記憶體生命週期結束後即不可復原
5 分鐘聚合事件 (audience_events)90 天PostgreSQL Time-based Partitioning,每週分區,滿 90 天 DROP PARTITION
日報彙總 (audience_daily_rollups)2 年逾期自動刪除(每月排程)
月報快照合約存續期間合約終止後 30 日內刪除
Redis 快取(聚合統計暫存)14 天 (TTL)Redis 自動過期(Key Expiration)

5.2 資料刪除請求權(Right to Erasure)

📌 72 小時刪除 SLA:甲方得隨時以書面(email 至 privacy@briolabs.io)要求刪除其場域之全部受眾分析數據。本公司應於收到請求後 72 小時內自正式系統刪除或不可逆去識別化,並依甲方要求開立《資料刪除證明 (Certificate of Data Deletion)》。

5.2.1 刪除範圍:包含 PostgreSQL 資料庫紀錄(含分區資料)、Redis 快取、日報彙總表、及備份儲存體。備份儲存體將於下一輪備份輪替週期內清除(最長不超過 30 日)。

5.2.2 刪除證明內容:《資料刪除證明》包含證明編號、刪除日期、影響筆數、刪除範圍清單、執行人員及本公司代表簽章。

5.3 合約終止後之刪除

合約終止後,本公司應於 30 日內刪除甲方場域之所有受眾分析數據,並主動提供《資料刪除證明》予甲方留存。

6M2M 設備驗證

6.1 每台邊緣推理裝置於出廠綁定時,取得專屬之 OAuth 2.0 Client Credentials(M2M 身分),包含長效 Refresh Token 及定期換取之短效 Access Token。

6.2 設備 JWT 內含 scoped_venue_ids 聲明。API 伺服器驗證設備是否真正隸屬於其宣稱之 venue_id,拒絕跨場域資料注入。

6.3 甲方不得擅自拆解、複製或移轉設備之 M2M 憑證。如設備遺失或遭竊,甲方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撤銷該設備之存取憑證。

7免責與責任限制

7.1 邊緣推理模型之年齡/性別區間辨識結果為統計估算,本公司不保證其準確度。辨識結果僅供趨勢分析參考,不得作為針對特定個人之決策依據

7.2 因攝影機安裝角度、光線條件、人群遮擋等環境因素導致之統計偏差,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7.3 因甲方未盡第 8 條場域告知義務而遭主管機關裁罰或第三人求償者,由甲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並不受主約第 9.4 條責任上限之限制。

8場域告知義務 NEW

⚠️ 強制性條款(Mandatory Notice Display):甲方作為資料控制者,必須於具備邊緣推理裝置之場域入口處或攝影機可視範圍內之明顯位置,張貼由本公司提供之《場域隱私告示》(標準範本可於 /resources 下載)。

8.1 告示內容要求:場域隱私告示應包含以下資訊(不得修改核心聲明文字):

8.2 技術強制執行:邊緣推理裝置啟動時,將透過 API 驗證場域之 consent_mechanism 設定。若場域於 Partner Portal 未完成告知義務設定,裝置將拒絕啟動推理引擎,僅保留基本數位看板播放功能。

8.3 違反告示義務之責任歸屬:若因甲方未履行本條告知義務,導致消費者爭議、媒體投訴、或主管機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裁罰,概由甲方全權負責。本公司已盡技術提供者之輔導義務(提供標準告示、提供啟動驗證機制),不負連帶責任。

8.4 稽核權:本公司得於合理通知後(至少 7 日),進行場域告示張貼狀況之書面或現場稽核。若發現甲方未依約張貼,本公司得於書面通知後 14 日內未補正者,依第 9.2 條停用受眾分析模組。

9合約期間與終止

9.1 本附約自甲方於 brioCAST 平台開通 AUDIENCE_ANALYTICS 模組之日起生效,隨主約存續。

9.2 甲方得隨時透過 Partner Portal 關閉受眾分析模組,關閉後邊緣推理裝置將停止推理引擎,不再產生任何統計數據。

9.3 本附約終止後,依第 5.3 條辦理資料刪除。

9.4 本附約須與《資料處理協議 (DPA) v2.2》同時簽署方為有效。本附約未盡事宜,依《brioCAST 商業帳戶服務條款》及 DPA 之相關規定辦理。如本附約與 DPA 牴觸時,以 DPA 之規定為準。

電子同意:本附約自甲方於 portal.briolabs.io 點擊「開通 AUDIENCE_ANALYTICS 模組」並完成 DPA v2.7.1 簽署之日起生效。